泵站新建、改造應符合的要求
發(fā)布時間:2017年01月18日 09:43 閱讀:43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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澤德
1.進行收發(fā)、輸轉、放空等作業(yè)的泵站應集中設置,盡量不設置中繼泵站。
2.在滿足工藝要求的條件下,泵站應建在地面上,且應簡化工藝流程,減少設備數(shù)量。
3.泵房進出管線應盡量布置在同一側。
4.放空油罐應采取直埋設置,其人孔頸部加長至地面,不設測量井和閥井,放空控制閥設在泵站內集中控制,宜設高液位報警裝置。
5.泵棚宜采用輕型簡易結構,耐火等級不低于一、二級,凈空不超過4m;泵站工藝設備應布置緊湊,盡量減少地坪面積。
6.露天泵站(泵棚)的配電采用戶外型配電柜,且滿足防爆要求。
7.泵站工藝閥門安裝高度、位置等應便于操作。
8.鐵路裝卸作業(yè)泵站宜設在棧橋中部,距裝卸作業(yè)線中心不小于8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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